《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切实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
(一)小学德育教材缘起
1.政治教育(解放前-“文革”结束) 文革期间,在内容上主要传递的是语录化、口号化的政治宏大叙事与高度个人崇拜的现代神话,在形式上则表现为一系列的“ 运动”。
2.思想政治教育(80年代) 作为世界观、人生观的思想教育从政治教育中分化出来,成为德育的一个相对独立则组成部分,且地位不断上升,以应对改革开放之后,青少年世界观和人生观受到的冲击。
3.思想、政治和品德教育(80年代末-90年代初) 从德育定义的细微变化中,可以看到品德教育(道德教育)地位在不断提高,德育的政治意味开始逐渐减弱。
4.思想、政治、品德和心理教育(95年以后) 个性心理品质教育或心理健康教育,作为一项独立内容,正式列入各级学校德育大纲,应对学生日益增多的心理健康问题。
道德与法治课程是我国教育领域中的一门重要课程,旨在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同时也要让他们了解法律的重要性,建立起法律意识。
该课程的诞生背景可以追溯到我国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矛盾日益激化,道德观念和法律意识的缺乏导致社会混乱。
因此,道德与法治课程的诞生旨在通过教育来引导公民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