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岗位调整工作平稳推进,严肃工作纪律,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所有岗位调整的工作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组织安排,上午在原岗位进行交接,下午到新岗位报到,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不执行。
二、所有岗位调整的工作人员必须于7月16日完成工作交接,各部门负责人落实交接。
三、所有办公桌椅、办公电脑、办公用品及相关资料(含电子文档)不得随人异动。确需移动电脑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移动。
四、工作交接双方要做到密切配合,搞好“传、帮、带”,不能因人员异动而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凡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未按时按要求完成工作交接的,因工作移交不到位对工作造成影响的,将视情节轻重进行追责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