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的平行志愿录取原则主要包括以下12个方面:
1. 综合素质:综合考虑考生的文化素质、学科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因素。
2. 学科特长:对具有特殊学科特长的考生给予适当的照顾和优惠。
3. 地方特色:考虑考生所在地区的特色,对本地区考生给予适当的倾斜。
4. 特殊群体:对军队和公安系统、优抚对象、贫困地区考生等特殊群体给予适当的照顾。
5. 优秀生源:对高中阶段教育质量好、学风优良的考生给予适当的优惠。
6. 考生志愿:尊重考生的志愿选择,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进行录取。
7. 录取顺序:按照分数高低的顺序进行录取。
8. 一轮投档:只有一轮录取机会,考生根据自己的分数和志愿进行投档。
9. 合理优惠:对高分考生给予适当的减分优惠,以保证录取的公平性。
10. 平行投档:按照考生的分数和志愿进行平行投档,不设限制条件。
11. 等级分数:根据考生的分数进行等级划分,录取时按照等级顺序进行投档。
12. 公开公正:录取过程公开、公正、透明,确保录取结果的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