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不得收取借读费。
对完成政府委托的义务教育任务后招收其他学生的学校,如暂未被地方政府接收的企事业单位所属中小学校,借读费标准是小学生每学期300元,初中生500元;企业改制学校学费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期不超过70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不超过1000元。
西安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不得收取借读费。对完成政府委托的义务教育任务后招收其他学生的学校,如暂未被地方政府接收的企事业单位所属中小学校,借读费标准是小学生每学期300元,初中生500元;企业改制学校学费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期不超过70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不超过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