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油溢余核算是粮油商品在流转过程中发生实际数量大于帐面数量的帐务处理。
发生溢余的主要原因有: (1)气候变化,导致粮食油料水份上升。
(2)衡器失准。
(3)工作差错,发生此余彼缺。发生溢余的入帐时间一般在: (1)定期或不定期盘存时;(2)结合出库,在一个货号的粮油出清时。
(3)内部调拨验收时。发生商品溢余需填制溢余报告单,经一定程序审批。在会计核算上,鉴于粮油商品的升、耗受客观条件影响较大,同一品种在不同季节也可能一时增重一时减重,因而商品溢余不作为营业外的一个收入项目,而作为商品流通费——商品损耗的一个“减项”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