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小学一般控制在40人以内,初中45人以内。
接纳进城务工子女随迁子女的,可适当放宽班额,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实行小班化教学,小班名额可以安排30人左右,初中可以安排35人。小学和初中要采取阳光分班,班额差不得超过4人,不得按学生的成绩分班或分座位。
公立小学一个班国家规定35人
公立学校小学一个班规定不超过45人。
公立小学一个班级,限制班级人数,一般情况下,班级学生达到45人就算满额人数。但是如果一个年级配备的教师人数不够,周围小区又有很多家庭的孩子要求入学,也会适量看情况增加一个班级的人数,每个班级多几个人。达到人数,也可能新成立新的班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