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的分配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按照学生的专业需求和学校的教学计划进行分配。
学校根据各专业的教学人员需求和学生的培养计划,将公费师范生分配到不同的专业中进行培养。
2. 按照学生的个人素质和能力进行分配。学校会综合考虑公费师范生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专业特长等因素,将他们分配到适合他们发展的岗位和学科中。
3. 优先考虑特殊教育和农村教育的需要。为了满足特殊教育和农村教育的发展需求,学校会优先考虑将公费师范生分配到这些领域进行培养和支持。
4. 鼓励公费师范生到基层学校和薄弱学科任教。学校鼓励公费师范生到基层学校和薄弱学科任教,以满足农村和偏远地区的教育需求,提高教育资源的均衡性。
5. 考虑学生的意愿和倾向进行分配。学校会尊重公费师范生的意愿和倾向,尽量满足他们的就业愿望和职业发展需求。以上是江西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分配的一般原则,具体的分配方案和细则可能会根据学校和国家的政策变化而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