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过参加远程在线学习完成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24小时。
会计人员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在该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学习资源—专业课”选择远程培训机构完成年度专业课培训。(远程培训机构名单经财政部门备案通过后将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中公布)2.通过面授方式完成继续教育,面授学习时间不少于3天。由省属单位自行选择符合资质的面授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并由单位自行录入本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记录。如委托高等院校、省级以上会计类行业协会等机构采取面授方式进行继续教育的,由高等院校、省级以上会计类行业协会进行面授机构备案后录入学分。继续教育管理相关事项仅需在线提交电子版材料,无需另行提交纸质材料。
3. 通过申请学分折抵的方式完成继续教育,需在线提交相关材料。需由会计人员自行申请,财政部门确认的事项,会计人员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在该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折算学分申请”选择相应的申请学分事项进行申请。相关材料仅需在线提交电子版,无需另行提交纸质材料。
1.在当地财政局或者人社局进行书面申请,由个人提供成绩合格证明,经所在地财政部门审核后确认。
2.在当地会计网或财政局的官网上进行申请,但并不是所有地区都开通了网上服务入口。 具体以地区为准。
3.通过第三方会计培训学校,缴纳一定的费用通过学习,建议选择当地官网自行学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