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委会由国务院领导成员和有关部、委、局、直属机构的领导成员组成。
主任由国务院领导成员兼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委员会成员单位的部长、副部长或主要领导成员兼任。 安委会的办事机构是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安委办设在劳动部。安委办主任由安委会副主任兼任。
公司的安委会人员一般由公司主要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还有负责公司安全管理的人员组成,安委会主任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
安委会的全称即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委会组成人员由各级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专职部门人员、相关部门人员以及工会等群团组织人员组成。在各级政府,各级单位(包括机关、事业、企业等单位)均设立了这一机构。职能为安全工作的部署,检查,以及事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