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条件
1、中级专业技术人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的人员)范围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3、在新城区就业落户中心城区、开发区的,在开发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的,需自有产权房屋;
4、还需办理配偶、子女、父母随迁落户的,应符合投靠条件。
1、《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武汉公安网上警局下载或到武汉市民之家公安户籍窗口领取,本人手写签名);
2、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1. 准备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
2. 登录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并填写《武汉市职称评审申报表》。
3. 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表和相关材料至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 等待评审结果,如果评审通过,则可以在武汉市落户。
中级专业技术人才在武汉市就业创业1年以上的,可以申请落户。具体办理条件如下:
1. 在中心城区、开发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住房)。
2. 在新城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开发区的,需自有产权房屋。
3. 有符合投靠条件的随迁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
1. 《申报户口登记表(人才落户类)》
2. 拟落户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细节可以咨询当地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