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自闭症国家补助条件:
1. 身份证明材料。
证明患儿与其法定监护人关系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证明监护关系的其他材料原件。孤儿需提供当地民政局或福利院证明材料。
2. 病情证明材料。市妇幼保健院出具的患儿病情诊断证明原件,智力评估报告(GESELL、韦氏智力),儿童孤独症评定量表,儿童孤独症家长评定量表,门诊病历,住院病案首页及病历、出院记录(如有住院治疗请提供)等复印件。
3. 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原件。
4. 在市妇幼保健院发生治疗和康复等医疗费用合规的医疗收费票据、患儿或其监护人的银行卡或存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