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2年议会改革是19世纪英国议会选举制度改革的第一步,它是英国新兴工业资产阶级进行的争取同土地贵族重新分配政治统治权及扩大选举权的改良运动。
当时的背景是:在英国下议院全体658位议员当中,有467席是市镇代议士,186席是郡区代议士,以及五席大学代表。工业革命以后,英国人口大量由传统聚居的东南地区北移,使得一些如曼彻斯特、利物浦等新工工业城市崛起,人口大量增加。但英国下议院1688年后再没有新的市镇取得议会代表权,而一些衰败选区(Rotten Boroughs),仅有数户居住、无人居住、甚至在地理上消失的地方(如Dunwich己陆沉于北海)竟拥有在下议院市镇代议士;反之新工业城市往往聚居数以万计人口却无代议士代表。而且议席代表市民数亦失衡,康沃尔在议会有四十四席,而苏格兰有45席,但苏格兰人口却有康沃尔八倍之多。除议会议席分配失衡外,议员的民意代表性也不充分,在英格兰及爱尔兰只有百分之五的成年男性选举权,苏格兰200万人口中更仅有3000人有选举权。而且选举方式上采取公开投票法,选民无法对自己的投票取向保密,很多时候屈服于有势力人士的威迫利诱,被迫投票给他们。在1832年的改革中,通过《1832年改革法案》(英文名称:Reform Act 1832),是关于扩大下议院选民基础的法案。该议案改变了下议院由保守派独占的状态,加入了中产阶级的势力,是英国议会史的一次重大改革。其主要内容有:
一是重新分配议席,下议院议席分配将郡议员人数由188席增加至253席,市代表由465席减至399席,取消“衰败选区”(人口减少、经济落后地区),减少一些选区的议席,人口增加的选区议席增多,新兴工业城市取得较多议席。其具体规定是:人口不足2000人的56个城镇被取消了下院议席,人口在2000~4000人之间的31个城市只能保留一个议席;
二是更改选举资格,降低选民的财产和身份要求,扩大选民范围,大大增加选民人数,工业资产阶级和富农得到选举权,以和平的方式削弱了贵族保守势力,工业资产阶级得以更多的分享政权,大约有16%的成年男子得到选举权。但是广大工人,雇农,妇女仍被排斥于政治之外,掌权的仍然是贵族;选举资格的限制也仅仅从身份资格转为财产资格,身份歧视变为财产歧视,工人和贫困农民等社会绝大多数成员仍然在受歧视之列。但是,它是向旧制度的公开挑战,向土地贵族和金融寡头盘踞了几百年的地盘进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