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共辖16个区和2个县级市。
1. 2.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截至2019年9月),这些行政区划的划分是根据历史、经济、文化等多方面因素而定的。
3. 天津市16个区分别是: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武清区、宝坻区、滨海新区、宁河区、静海区和蓟州区。天津市的2个县级市为:宁河县和静海县,也是市辖区。
天津市下辖了16个区,没有下辖县或许县级市。
2001年到2016年的10多年时间里,宁河县、静海县、武清县、蓟县、宝坻县等5个县,陆续被撤销,设立了宁河区、静海区、武清区、蓟州区、宝坻区。截至这个时候,天津市形成了16个区的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