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汇总行程次数、时间限制,文件里面没有规定。
财务人员可以按一次或多次行程为单位汇总开票。汇总票据包括:收费公路段的“电子发票”、政府还贷路段的“财政票据”(试点期间,非试点地区暂时开具不征税电子发票)。但是,ETC卡预充值时取得发票的,是不能汇总开具的。电子汇总单与其汇总的通行费电子发票、财政电子票据通过编码相互进行绑定,可通过服务平台查询关联性。汇总后信息有变更的,可以重新开具电子汇总单,原电子汇总单会自动作废失效。
充值时用票根直接开票
可以登录高速公路app就可以查询和汇总发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