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教资补贴的领取条件如下:
1. 合乎资格:申请人需在山东省范围内拥有教师资格证。
2. 服务年限:申请人在山东省内的教育系统工作年限达到一定要求,具体要求以当年的政策规定为准。
3. 服务地点:申请人需在山东省内的学校或教育机构任教,包括乡村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等。
4. 教学科目:申请人教授的科目符合山东省教育部门的规定。
5. 纳税记录:申请人需具备良好的纳税记录,没有税务违法记录。
6. 申报手续:申请人需要按照山东省教育部门的规定,填写相关表格和证明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请。请注意,山东教资补贴的具体要求以山东省教育部门的最新通知为准,申请人应及时关注相关政策的变化。
1.缴失业保险满一年。申领时必须是企业在职职工,同时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以上者;
2.申请人必须持有本人教师资格证;
3.从教资证上的“发证日期”为起始时间,至少持有12个月以上的、方可领取;
4.上述三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