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中考志愿录取是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 按照考生的总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2. 考生的第一志愿学校的招生计划满额后,将根据考生的分数和填报志愿的顺序,逐个进行录取,直到招生计划全部满额或考生填报的志愿学校录取完毕。
3. 若考生志愿学校无法录取,则根据考生填报的第二志愿继续进行录取,直到所有志愿学校录取完毕或考生填报的志愿学校录取完毕。
4. 若考生填报的所有志愿学校都无法录取,或者考生未被确认录取,则根据考生的分数和居住地等条件,由当地招生机构进行分配,将考生分配到未填报志愿学校的学位。综上所述,珠海中考志愿录取是按照考生总分、志愿学校招生计划和填报志愿的顺序进行录取。
各学校录取,分数优先,不分志愿主次,只按志愿顺序。
第一,自主招生批录取;第二,普通高中统招生及指标生录取;第三,中职学校录取。 第5—7指标生志愿,是如何录取的第5—7指标生志愿的录取,不是按第5—7的志愿顺序录取,而是跟随相应学校的统招生志愿(1—4志愿)同步录取。
录取顺序:第一,自主招生批录取;第二,普通高中统招生及指标生录取;第三,中职学校录取。
录取规则:
中考自主招生录取,自主招生学校根据自主招生考察具体情况,确定考察合格名单。自主招生具体录取办法按学校公布的招生方案执行。各校各项目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名额,自动转为该校统招生进行录取。
中考录取顺序:
1、自主招生批录取;
2、普通高中统招生及指标生录取;
3、中职学校录取。规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考生的中考成绩和志愿信息是录取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