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下属单位包括建工处、环卫处、监督站、档案馆、交易中心、物业办、市政处、开发办等。
建设局工作职责:
(二)、组织实施工程建设阶段的国家标准、国家统一定额和建设行业的标准定额,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三)、指导全县建筑业活动,培育和规范建筑市场,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制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相关中介服务管理规章并监督实施;
(五)、指导管理全县城市供排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道路、园林绿化、城市监察工作及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开发和保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城市防洪排涝工作;
(六)、负责全县房地产行业管理、培养发展房地产业市场,规范市场行为:指导房地产开发业开发经营、房屋房地产化工作,加快城镇住宅建设步伐,负责城镇住房制度改革;
(七)、负责并指导全县村镇的规划、建设工作;指导村镇综合开发和社会化服务工作,推进村镇建设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