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86条规定

2024-05-09 21:51:20
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86条规定急求答案,帮忙回答下
写回答

最佳答案

第八十六条 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建筑物安全,保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护良好的秩序和环境,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损坏或者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

(三)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或者将卫生间改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客厅、书房和厨房的上方;

(四)破坏或者擅自改变房屋外立面;

(六)损坏或者擅自占用、改建共用部位;

(七)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

(八)损毁树木、园林;

2024-05-09 21:51:20
赞 519踩 0

全部回答(2)

具体有什么规定

2024-05-09 21:51:20
赞 6751踩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