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居住证持有人申请办理积分入户手续,需提供积分入户申请表、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天津市居住证、合法落户地相关证明,以及与积分有关的学历证明、技能水平证明、职称证明、合法居所证明、纳税及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计划生育有关证明、省部级以上奖项或者荣誉称号证明、结婚证、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征信记录等有关材料。
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材料,在相关业务系统中无法查询的,应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
按照年龄,受教育程度,专业技术、职业技能水平,社会保险,居住等条件逐项积分,达到标准即可满足取得天津户籍条件,加入天津户籍进行户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