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分账制也称为原币账法,是指在外汇交易发生时直接用原币记账,平时不进行汇率折算,也不反映记账本位币金额,如果涉及两种货币的交易,则用“货币兑换”账户作为两种货币账务之间的桥梁,分别与原币的有关账户对转,期末,应将所有以外币记账的各账户全部按期末市场汇率折算成记账本位币金额,并汇总确认汇兑损益。
有外币业务的金融企业采用这种方法。在分账制记账方法下,为保持不同币种借贷方金额合计相等,需要设置“货币兑换”账户进行核算。实务中又可采取两种方法核算:
1. 所有外币交易均通过“货币兑换”账户处理在这种方法下,会计处理包括以下内容:(1) 企业发生的外币交易同时涉及货币性项目和非货币性项目的,按相同外币金额同时记入货币性项目和“货币兑换(外币)”账户,同时,按以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的金额,记入非货币性项目和“货币兑换(记账本位币)”账户。
(2) 企业发生的交易仅涉及本位币以外的一种货币反映的货币性项目的,按相同币种金额入账,不需要通过“货币兑换”账户核算;如果涉及两种以上货币,按相同币种金额记入相应货币性项目和“货币兑换(外币)”账户。
(3) 期末,应将所有以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反映的“货币兑换”账户余额按期末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并与“货币兑换(记账本位币)”账户余额相比较,其差额转入“汇兑损益”账户:如为借方余额,借记“汇兑损益”账户,贷记“货币兑换(记账本位币)”账户;如为贷方余额,借记“货币兑换(记账本位币)”账户,贷记“汇兑损益”账户。
(4) 结算外币货币性项目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汇兑损益”。
2. 外币交易的日常核算不通过“货币兑换”账户,仅在资产负债表日结转汇兑损益时通过“货币兑换”账户处理采用这种方法,在外币交易发生时直接以发生的币种进行账务处理,期末,由于所有账户均需要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列报,因此,所有以外币反映的账户余额均需要折算为记账本位币余额,其中,货币性项目以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非货币性项目以交易日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所有账户借方余额之和与所有账户余额之和的差额即为当期汇兑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外汇分账制核算外汇分账制又称原币记账法。它是指商业银行处理外汇业务所采用的一种专门记账方法。它是在外汇业务发生时,对有关外币的账务,从填制凭证,登记账簿到编制报表,都直接以外币核算,各种外币都自成一套独立的账务系统,互不混淆。外币分账制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按照各种外币分别设账。在外汇资金核算中,银行应当将本币和外币严格分开设置账户。一般按照经营的主要外汇币种分别设置外汇账户,填制外币凭证、登记账薄、编制报表形成独立的外币账务体系。以反映各种外币情况。
(2)划分现汇和记账外汇。按照银行与国外银行清算方式划分,商业银行要将外汇进一步划分为现汇账务体系和记账外汇账务体系。
(3)设置“外汇买卖”科目。在外汇核算过程中,当涉及到两种不同种类货币交易时,必须通过“外汇买卖”账户核算,使其各自保持账务系统的完整性和独立性。
(4)年终编制各种货币合并的决算报表。年终决算时,为了全面反映本币和外币的资产负债情况,各商业银行应将按照原币反映的各种分账货币按照年终决算日汇价折合为本币,与
外汇分账制是指国家将外汇收入分为不同的账户存放并管理的制度。它旨在监控和管理国家的外汇收入,确保其合理使用和分配。
外汇分账制有助于跟踪外汇收入的来源和去向,防止外汇资金的滥用和不当流向。不同的外汇收入来源分别存放在不同的账户中,例如贸易、投资、外债等。这样,国家可以更有效地管理外汇储备,实现经济稳定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