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金额与是否为一般纳税人没有关系。
企业、事业等单位都要按税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也即是说,两个标准孰低扣除。例如,营业收入10000,招待费用200应扣除额计算按业务招待费计算=200*60%=120按销售额计算=10000*5‰=50这样,企业只能按50做税前扣除,剩余的150(200-50)要纳税。
前面两位都答得对,我补充一下特殊情况。
如果是房地产企业,当年只有预售房屋收入,即会计上只有预收账款发生额,没有营业收入发生额,税法上认可预售收入作为招待费计算基数,按招待费发生额60%或预收收入0.5%两者孰低计算扣除限额。
如果是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作为计算招待费的基数,按上述比例计算扣除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