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3+4”试点院校的考生,必须参加当年的初中毕业暨高中升学考试。
三、志愿填报具有3年连续完整学籍的我省应届初中毕业生,按公布的学校和专业填报志愿,学校代码和专业代码分别填写试点中职学校代码和中职专业代码。考生填报的志愿作为投档录取的唯一依据。
四、投档录取“3+4”试点项目在高中阶段教育提前批次录取。按照不低于当地划定的普通高中最低分数线,各市(州)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按照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的原则负责办理录取手续,并报省招生考试院备案。考生在被“3+4”试点院校录取后,不得被其他类型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未被录取的,可按志愿参与高中阶段其他批次录取。备案工作结束后,以当年的“3+4”新生录取花名册为学籍注册依据。
五、经费保障“3+4”中本贯通培养试点收费严格按照相关收费文件执行,前三年按照中职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收取,后四年按照本科院校收费项目及标准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