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术类专业(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占30%计算。
(二)文学编导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计算。(三)书法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40%、文化成绩占60%计算。(四)舞蹈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计算。(五)音乐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计算。(六)播音主持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计算。(七)航空服务艺术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计算。(八)戏剧影视表演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计算。(九)服装表演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计算。
专业分×70%+文化分×30%=综合分
1、艺术本科综合分以7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方法:
美术、音乐类:综合分=考生总分×50%+专业分×7.5×50%
舞蹈、影视表演、时装表演类:综合分=考生总分×40%+专业分×7.5×60%
播音主持类:综合分=考生总分×80%+专业分×7.5×20%
摄制、编导类:综合分=考生总分×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