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工会。
教育工会职责:1.负责教育系统工会的组织建设工作;2.负责系统教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工作;3.负责推行教代会制度,按照《工会法》、《工会工作条例》精神,抓好师德教育,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评估和指导,确保工会维护职责的落实;4.负责贯彻落实《教师法》、生活保障和“送温暖”工作的实施,组织好教职工生日和健康检查工作,关心教职工工作、劳动条件的改善,完善教职工的保障机制;5.抓好教职工之家工作,积极开展各项文体活动,丰富教职工的文化建设;保障职工的生活福利,协助有关科室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