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证明开具方法如下:参保人员需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需代办,被委托人还需持书面委托材料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就近就地到全市任何一个社保经办服务机构办理。
参保缴费证明获取方式如下:已办理过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市民卡”)的人员,可凭市民卡通过自助查询机进行打印。市民卡正在办理之中或未办理市民卡的人员可凭本人身份证通过自助查询机进行打印。已办理过网上注册的人员,可登陆人力资源网进行查询打印。按以上三种方式均无法获取参保缴费证明的人员,可委托他人办理,由受托人凭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到柜台查询打印。
社保接收证明是要凭本人身份证件,到缴纳社保所在地服务中心办理接转移证明就行了。
社保接收证明应当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如果有特殊情况,可以咨询社保局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