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面三个条件之一即可:
1、正住户籍在锦江区一、二、三片小学服务范围内的五年级学生;
3、居住地在锦江区一、二、三片小学服务范围内,且在锦江区一、二、三片小学就读的、符合2020年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条件的五年级学生,监护人须向学校 教育条件的五年级学生,监护人须向学校提供以下材料(由学校审核):
监护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居住证》;监护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医学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等);监护人与中心城区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