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作的基本方针是: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一章第二条。要做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有以下要求:
1、各单位消防工作应指定专门领导负责,制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的防火工作计划。组建基本消防队伍,绘制消防器材平面布置图;
2、消防器材管理要由保卫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并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台帐;
3、明确防火责任区,将防火工作切实落实到车间、班组、作到防火安全人人有责,处处有人管;
4、建立定期检查制度,杜绝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并在安全台帐上作记录。
消防工作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消防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就是把同火灾作斗争的两个基本手段——预防火灾和扑救火灾结合起来,在消防工作中,要把火灾预防放在首位,积极贯彻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力求防止火灾的发生。无数事实证明,只要人们具有较强的消防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执行消防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消防技术标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大多数火灾是可以预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