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鉴证单监理的意见分为两种情况,一,签证单工程量与现场复核工程量一致,可以签,经过现场复核,工作量属实。
二,签证单与事实不符,可以按现场实际工作量进行签证,1.此次签证内容建设单位已下达指令单。
2. 参建各单位到场人员齐全。
3. 收方签证的具体实施工作已完成。
4. 签证内容质量验收合格。
5.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已实施到位,符合要求。
6. 具体收方签证工程量数据最终已建设单位审定为准。
监理应签明确意见,是否合格。
主要包括:具体的工程量数量、计量单位、投标人所报的中标单价、具体品牌、规格型号、是否与合同要求吻合,质量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等明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