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升降机每次吊笼乘载人数必须限制在9人以下(含司机9人),严禁吊笼超载运行。
施工升降机必须配备超载保护装置,防坠安全器要定期检测。
2、吊篮作业必须限制在2人以下(含2人),不得超载、偏载,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作业人员必须配戴齐全合理使用安全保护用品。
3、物料提升机必须是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厂家出厂的符合标准的产品,安装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安装高度不得超过30米,安全装置齐全可靠。凡高度超过30米,应采用施工升降机。
4、各施工现场使用起重机械必须合理配备持有特殊作业资格证书的操作人员、指挥人员和司索人员,确保统一指挥,杜绝无证指挥、无人指挥、违章操作。
5、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管理,遇大风(六级或以上)、大雨、大雾等应停止作业,杜绝恶劣天气下强行作业和野蛮操作。
2012年9月1日起实施的《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第10.6.5 条规定: 荷载在吊笼内应均匀布置,严格控制吊笼额定载人数量不得超过9人(应包含司机),吊笼内的人员不得戏嘻打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