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学历要求:全日制统招研究生、本科。
三、招聘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 遵守法律法规,无违法记录。身心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等工作。
3. 具备应聘岗位需要的教师资格,符合《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要求的2019届、2020届毕业生除外。
4. 年龄条件:本科限28周岁以下(1992年7月21日后出生);研究生限30岁周岁以下(1990年7月21日后出生)。
5. 具有市级及以上模范(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荣誉,年龄可适当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21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