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分三级值班
一级值班为总值班要求副总经理值班
三级值班为员工值班要求员工值班行政部须安排人员在前台值班
法律依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第八条 单位制定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二)工作、生产、经营、教学、科研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
(三)现金、票据、印鉴、有价证券等重要物品使用、保管、储存、运输的安全管理制度;
(四)单位内部的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三级值班是处级值班。
1、三级值班为员工值班,要求员工值班(行政部须安排人员在前台 值班)。
单位主要负责人总负责,班子成员轮流带班负责,工作人员为具体值班人员。
2、一级值班为总值班,要求副总经理值班;
3、二级值班为行政值班,要求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轮流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