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招生范围内未参加入学资格考试的小学毕业生;
2、 本市小学毕业生,未参加招生范围内入学资格考试;
4、 其他特殊情况下特别确定的小学毕业生。
特殊情况:
2、 国家规定的残疾学生,经学校审查,符合入学条件的;
3、 具有国家级、省级、市级以上优秀成绩的学生,经审查后认定取得入学资格;
4、 具有突出表现或特殊成就的学生,经审查后认定取得入学资格;
入学条件:凡年满6周岁(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应当免试就近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