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准迁证办理。
办事部门:是房产所在地各个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事项:持准备好的材料,在房屋所在地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准予迁入的证明》。第二步:原籍下户。办事部门:户口原籍公安局或派出所。办理事项:持准迁证、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在原籍办理入户手续,拿到《户口迁移证》。第三步:现购房所在地上户。办事部门:房产所在地各个公安局的办证中心。办理事项: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一寸照片,到办理准迁证的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上户手续。
1、申请人到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常住人口管理科领取并如实填写《投资纳税入户资格审核表》;
2、申请人将审核表、相应的审核资料原件和A4复印件交民警审核后签发申请回执;
3、经核准,由市局常住人口管理科通知申请人持回执、身份证领取《投资纳税入户通知》和核准材料后,到市、区人事、劳动部门申请相关的招调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