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申报中小学一级教师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具有博士学位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4年以上。在幼儿园、小学、初中的教师具备大专学历,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4年以上。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育人工作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2年以上。 另外教学工作量,循环教学经历及承担公开课一次、培养青年教师一名、参与教学改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