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事业单位因增加人员,需先向机构编制部门提交用编进人申请,机构编制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审核,出具《用编通知》,用编单位凭《用编通知》向人社部门申请办理手续,机构编制部门凭《用编通知》上编,进行实名制登记,出具《上编通知》,人社部门凭《上编通知》审核《个人工资变动审批表》和《工资基金核定表》,财政部门凭《上编通知》和《工资基金核定表》,在部门综合预算中安排相关人员经费。
进入事业单位有安置、招聘、人才引进等形式。
安置进入和人才引进要依据政策文件明文规定,有安置或引进人员名单,人员身份证明到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
招聘人员要通过笔试、面试、公示等环节后,到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