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边坡类型为Ⅰ或Ⅱ类,边坡高度H≤30m,破坏后果很严重,安全等级为一级;破坏后果严重,安全等级为二级;破坏后果不严重,安全等级为三级。
2.边坡类型为Ⅲ或Ⅳ类(1) 边坡高度15(2) 边坡高度≤15m,破坏后果很严重,安全等级为一级;破坏后果严重,安全等级为二级;破坏后果不严重,安全等级为三级。
3. 边坡类型为土质边坡(1) 10(2) 边坡高度≤10m,破坏后果很严重,安全等级为一级;破坏后果严重,安全等级为二级;破坏后果不严重,安全等级为三级。对由外倾软弱结构面控制或处于工程滑坡地段或塌滑区内有重要建(构)筑物的边坡,当破坏后果很严重、严重时,直接定为一级。注意:
1. 一个边坡工程的各段,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不同的安全等级;2.对危害性极严重、环境和地质条件复杂的特殊边坡工程,其安全等级应根据工程情况适当提高;3.破坏后果很严重指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破坏后果严重指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破坏后果不严重指可能造成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