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市常住、参加全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且取得一定分数的高中毕业生可以享受天津赋分政策。
根据天津市教委发布的相关规定,只有符合以下条件的高中毕业生才可以享受赋分政策:1)在天津市常住;2)参加全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在该考试中取得一定分数,具体标准由教委确定。 根据天津市教委的公告,享受赋分政策的高中毕业生可以在高校招生中享受一定的优惠,包括高考分数加分和自主招生资格等。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同高校对赋分政策的执行标准会有所不同,具体情况需要查询各高校的招生政策。
这种天津的赋分,只有符合相应规定的条件,才可获得,如如规定中的天津的高中毕业生,中等学校的毕业生,都有这样的权利的,因为这种情况只有本市的有户籍的学生还可以获得,所以如此。
享受天津赋分的学生包括高考报考天津市第一和第二批本科院校的普通高中学生,在天津市及其所辖的县(市、区)取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或往届考生成绩合格且符合入学条件的考生,以及在天津市参加招生考试委托招生、调剂入学的考生。此项政策的实施可以优化天津高校的招生考试政策,加强高校与地区中学的协调,同时也可以提高优秀考生获得高等教育资源的机会,促进教育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