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因理论(Attribution theory),关于个人阐释他人或自己行为原因的社会认知理论。
旨在通过分析和推测行为的因果关系,以控制人们的环境及其影响下的行为。知觉者如何判断和解释他人和自己行为的原因,是归因理论要解决的基本问题。它试图根据不同的归因过程及其作用,阐述归因的各种原理,用来理解、预测和控制它们的环境,以及与环境相伴随的行动。
1972年,韦纳(B.Weiner)在海德归因理论与阿特金森(J.W.Atkinson)的成就动机理论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归因理论。韦纳基本同意行为的原因分为内因和外因两种,他还提出一个新的维度,即把原因分为暂时的和稳定的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