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观察要点:要求观察者关注的重点内容,包括行为举止、工作态度、技能水平等方面。
2. 报知方式:对观察结果的报告方式和渠道进行详细说明,包括书面报告、口头通知或其他形式。
3. 评分标准:具体说明每个观察要点的评分标准,包括优秀表现、合格表现和不合格表现的具体标准。
4. 考核周期:规定观察与报知的考核周期,一般包括考核频次和时间点。
5. 考核责任人:明确负责进行观察与报知考核的人员,包括评分、记录和反馈。
6. 结果处理:对考核结果的处理方式和后续行动进行明确规定,包括奖惩措施、改进措施等。这些方面通常是观察与报知考核细则的基本内容,具体情况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和要求进行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