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会计中的贷方和借方是指会计借贷记账法中的记账符号,贷方不是指收入,借方也不是指支出,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借贷的含义:
1、从借贷记账法的账户结构看借贷账户的基本结构是:左方为借方,右方为贷方,但哪一方登记增加,哪一方登记减少,则要根据账户反映的经济内容决定。
可以分为四类:(1)资产类账户:增加额记借方,减少额记贷方,期末如有余额在借方。
(2)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类账户:增加额记贷方,减少额记借方,期末如有余额在贷方。
(3)成本费用类账户:增加额记借方,减少或转销额记贷方,费用结转后一般无余额,如有余额在借方。
(4)收入、利润类账户:增加额记贷方,减少或转销额记借方,收入、利润结转后期末应无余额。
3、从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看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是“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4、从借贷记账法的试算平衡看根据这一原理和记账规则的要求,每一笔经济业务的会计分录都是借贷相等,因而当全部经济都记入账户后,所有账户的本期借方发生额合计与本期贷方发生额合计,必定相等;所有账户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与期末贷方合计也必定相等。
借方、贷方都是记账符号,“借方”用来表示资产的增加、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减少;“贷方”用来表示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增加、资产的减少。
这是其在会计记账法中最本质的定义。它们并不同于我们平时日常生活中所表达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