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药品标识的储藏规范,分别存放在冷库(2-10℃)、阴凉库(20℃以下)或常温库(0-30℃)内,各库房的相对湿度均应保持在45%—75%之间。
相应温湿度范围的库房。如经营标识为15-25℃储存的药品,就应当设置15-25℃恒温库。对于标识有两种以上不同温湿度储存条件的药品,一般应存放于相对低温的库中,如某一药品标识的储存条件为:20℃以下有效期3年,20-30℃有效期1年,应将该药品存放于阴凉库中。
《中国药典》规定储存药品的库房按温湿度要求分冷库、阴凉库、常温库,其温湿度分别是:冷库温度为2-10℃;
(2分)阴凉库温度不高于20℃;
(2分)常温库温度为10-30℃;
(2分)各库房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