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务院总理:一级;
(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
(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
(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
(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
(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
(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
高级包括正高和副高。
副高: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在专技类职位上工作满4年,其中具有相关、相近专业博士学位的,只需要在专技类职位上工作满2年即可参评。副高评定采取考试或者评审的方式。
正高: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后,在专业技术类职位上工作满6年。正高资格评定采取评审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