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配发制式服装和标志的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在履行行政执法职能时应当穿着制式服装、佩戴标志。
第三章 配发种类
(一)大檐帽(女士为卷檐帽);
(二)大檐凉帽(女士为卷檐凉帽);
第十条 服装类,具体包括:
(一)常服(含上衣、裤子、衬衣);
(二)执勤服(春秋、冬执勤服,含上衣、裤子);
1.颜色:警务人员的制服颜色应当是蓝色、黑色、棕色、灰色等深色调,消防员制服颜色应当是红色,卫生检疫人员制服颜色应当是白色。
2.材质:执法服装应当采用防护性较强的面料,常见的有聚酯纤维、防撕裂涤纶、棉纤维等。
3.纹样:执法服装应当统一规划制作,保持一定的风格和纹样。
4.标识:执法服装应当配有标识,标明所属的警种或执法部门名称、身份证件号码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