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团建对标定级的修改方法如下:
登录系统:团(总)支部管理员登录智慧团建系统。
点击“组织管理—对标定级—对标定级修改”菜单,界面会显示该团(总)支部需要整改的内容。
点击“查看”按钮,即可进入团(总)支部自评页面,依据参考标准在自评表中对应“团(总)支部自评结果”栏的“自评定级”选择具体星级和理由,并选择“提交”按钮,完成自评。
提交完成后,系统将根据自评结果自动生成对标定级初步认定结果,经上级团委复核后,最终认定结果以团市委认定为准。
如果上级团委需要修改复核结果,可以点击“上级复核结果”栏的“修改”按钮重新选择。每年12月31日中午12:00前,系统将锁定复核结果,不允许再次修改。
需要注意的是,在“对标定级一团(总)支部自评”界面中,“自评定级”原自评结果基础上进行修改,点击提交按钮。自评结果重新提交后,“对标定级一上级复核”界面“团(总)支部自评结果”栏的数据会同步更新并标红,上级团委结合支部新的自评结果,再次复核即可。不予定级团(总)支部列入重点整顿范围,线下完成整改后方可在系统中修改自评结果。上级团委完成复核后(“不予定级”除外),团(总)支部的自评结果不允许修改;未复核前,团(总)支部的自评结果最多允许修改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