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技术创造:在技术发明创造或技术更新等方面有显著成绩者(其获得的各种专利及技术发明须经我校专家认定);
(2) 等级证书:具有人保部门签发的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
(3) 技能竞赛:在校级及其以上单位组织的技能竞赛中获得奖励的考生;
(4) 思想品质方面:被校级及其以上单位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称号;或在见义勇为、好人好事方面受到校级及其以上单位表彰的考生。或在中职学习阶段,有突出表现,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
(5) 学习成绩:在中职学习阶段一贯学习成绩优秀;对口单招考试文化成绩、或专业理论成绩、或实践技能成绩比较突出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