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1 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按照考生的高考成绩,参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分批分轮录取,不设志愿级差。
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果完不成招生计划,再录第二志愿考生,最后录调剂志愿考生。
2 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投档优惠照顾条件的考生,承认其加分或降分投档。
3 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采用分数优先方式,即照顾专业未定考生中的高分考生,高分考生未安排专业前不考虑下一名考生。
对高分考生,看其第一志愿,如其第一志愿专业未满额,则将其安排在该专业,如已满额,则看其下一个志愿,直至处理完该考生的所有志愿,再进行下一名考生的专业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