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的专项计划,也称为农村学生的单独招生,是国家出台的一项优惠政策,目的是更好地促进教育公平并允许更多的农村学生上大学。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偏远,贫困,民族和其他地区县以下(包括县级城市)以下中学的努力学习,成绩优异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上述要求确定。招生工作由教育部直属的大学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大学承担,招生计划不少于相关大学每年本科生招生的2%。
国家专项计划是指主要根据本科生入学计划,每年在国家入学计划中专门安排的10,000左右的特殊计划。本科计划是由中央大学的大学和招收一批本科生的当地大学共同制定的。高等职业计划由国家示范(包括骨干)的高等职业学校承担。通过执行特别计划,增加贫困地区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促进教育公平;指导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健康发展,提高教育水平。鼓励学生毕业后回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并为贫困地区的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