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城镇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可直接到户口所在地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提出申请。
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对申请人的身份、家庭经济状况和就业创业意愿进行调查核实,认为符合条件的,由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报送县(区)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县(区)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免费发放《就业创业证》,并录入就业创业证信息管理系统,纳入全省统一的就业创业证管理数据库。
《就业创业证》的办理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本人二寸证件照二张。
未继续升学的应历届生需凭毕(肄)业证书。
遇有特殊情况的,需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本人需填写《个人基本情况表》和《劳动力登记表》。
居住地办理的,需出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表(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