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第二十五条 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 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 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 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照经批 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
没有能 力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 编制。
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第二十五条 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 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 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 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照经批 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
没有能 力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 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