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级申请并推荐
从严控制村干部的聘用人数,因职位空缺确需聘用村干部的,必须经村支两委集体讨论决定后提出申请,申请材料与会议记录一同报送镇组织科。
推荐的对象为户口在本村且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
(二)党委批准并组织考察
经镇党委批准后,由组织科与包村领导组成考察小组对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察。
(三)党委审批
根据考察情况,由镇党委研究审批。
(四)上岗试用
经镇党委研究批准后,上岗试用。
经过村两委会研究,通过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即可。